关于海洋渔船船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产生日期:2022-11-07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年海洋渔船船上设施(通导、救生消防和海洋宽带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2〕46号,下称“实施方案”)的要求,海洋渔船船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于近期实施完毕,宁波振华救生设备有限公司按照实施方案和有关合同文本要求,为上海市179艘渔船配备(安装)了船用救生衣2236件、救生圈700件、救生筏(6人)4件、救生筏(10人)80件、救生筏(12人)92件、救生筏(15人)6件、灭火器1403件、烟火信号708件、消防枪423件、消防水带423件、消防箱415件,合计6490件消防救生设备。

2022年11月3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本项目开展验收,项目通过验收评审。现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对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项目验收结果持有异议的,请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纸质投诉材料,于公布之日起7天内(含公布当天)将材料一式二份提交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一、单位投诉材料要求

1.投诉书(含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诉依据或证据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个人投诉材料要求

1.投诉书(含联系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须本人签字;

2.投诉的依据或证据的复印件(本人签字);

3.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其他政府管理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相关单位合法权益,凡未书面投诉或书面匿名投诉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虞嘉禄          电话:021-23113024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020室  邮编200003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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