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科技兴农重点攻关项目申报指南

产生日期:2021-06-29 13:53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科技与产业有效结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聚焦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短板和瓶颈,开展绿色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的创新研究,为本市都市现代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引领和支撑。

一、指南内容

(一)技术创新

1、种业创新领域

以改良品质、抗性和适宜机械化为目标,开展蔬菜、花卉、粮油、瓜果、食用菌等新品种(系)选育及育种关键技术研发,开展优质种苗规模化繁育及地方特色或功能性农产品新品种开发,选育适宜上海地区健康绿色养殖的畜禽、水产新品种(系)。

该领域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2、生态农业领域

以环境友好、资源节约、产出高效、产品安全为目标,研究示范动物疫病及植物病虫草害绿色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治理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推动农业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该领域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3、农产品深加工与质量安全控制领域

以提高特色农产品附加值和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研发贮藏保鲜、加工增值、品质调控等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生物疫苗、生物源制剂等绿色农业投入品,研究示范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病原微生物、有机污染物等精准识别检测和质量控制技术等。

该领域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4、智能农业领域

围绕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重要战略,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实现“机器换人”为目标,开展与打造无人农场、智能化菜(果)园相关的关键设备及生态循环农业智能装备研发,研究示范与蔬菜、花卉园艺、粮油、畜禽、水产、食用菌工厂化、设施化智能生产相关的专家系统和控制系统。

该领域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上述技术创新4个领域总计支持不超过70项。

(二)技术培育

为提升本市农业青年科技人才储备水平,增强农业科技创新活力。支持本市涉农科研院所、高校、技术推广、企业等单位年龄三十五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科技人员,围绕优质高效种源、绿色生态循环、智能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开展符合科技兴农项目发展方向,有创新性或实用前景的应用研究。

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总计支持不超过50项。

二、申报须知

(一)申报要求

1、主持申报单位应是本市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国内法人或组织可作为协作单位参与课题申报。行政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

2、鼓励产学研联合,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合作社与科研院所、高校、技术推广等单位联合申报。

鼓励科研院所、高校、技术推广等单位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到企业、合作社等聘用单位以非课题负责人身份参与课题申报,并提供所在单位、聘用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能力,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具有与课题内容相关的专业研究团队、研究开发设备设施等基础条件。有健全的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4、课题申报经费应根据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确定,非定额申报,申报财政支持经费总额不得超过经费控制数(不含单位自筹或配套经费)。

5、课题负责人须为主持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以企业、合作社主持申报的课题负责人条件可适当放宽,但须为该单位行政或技术负责人。

其中申报技术培育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年龄应在三十五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以企业主持申报的课题负责人条件可适当放宽,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但已主持1项在研科技兴农项目的,不得申报技术培育项目。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课题负责人:

(1)已主持2项在研科技兴农项目;

(2)科技兴农项目逾期未验收或3年内有科技兴农项目验收未通过;

(3)距离退休月数少于课题实施月数;

(4)受聘到企业、合作社参与项目申报的科研院所、高校、技术推广等单位科技人员;

(5)被列为阶段性或永久取消科技兴农项目申报资格的项目承担者。

6、主持申报企业、合作社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并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一份(具体申领方式可关注“上海征信查询指南”微信公众号查询)。

7、课题申报单位、课题负责人和参与人应当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负责,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8、申报课题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报送课题可行性报告的同时,提交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9、可行性报告中,申报人员应签章,申报单位及其主管单位(部门)应审核签章,其中在涉农区注册的企业、合作社等单位应报送主管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审核盖章。

10、课题经费预算编制等应当真实、合理,符合《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二)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

从上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点击“政务服务”,登陆“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填报课题可行性报告。可行性报告格式可在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nyncw.sh.gov.cn)“科技兴农项目管理系统”下载中心下载。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申报。网上填报时间:2021年6月30日10:00至 2021年7月30日10:00。

网上填报可行性报告完成后,须在系统中提交,提交后不得修改,系统未提交的视为无效申报且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2、材料报送

系统提交可行性报告后,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送申报单位的主管单位(部门)审核签章。所有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一式六份装入文件袋,贴上文件袋样张,在受理时间内送达材料受理部门,不接受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的或纸质材料与系统提交材料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报且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8月2日10:00至2021年8月12日17:00。

材料受理地址:仙霞西路779号3号楼 3208室。

3、形式审查

上海市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在材料受理之后,根据申报要求及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视为无效申报且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4、联络人

项目联系:董言笑 52196200    赵志鹏 52161810

系统填报支持:朱益俊 13764676942  廖鑫 13162868731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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