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三秋”秸秆综合利用核查结果的公示
产生日期:2019-10-14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农经〔2016〕26号)文件精神,在各区及市属相关单位核查上报的基础上,经市级核查,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专题研究等程序,现将2018年“三秋”秸秆综合利用核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区农业农村委及市属相关单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10月18日17:00前将材料寄至市农业农村委农机化处(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3117107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011室
邮编:200003
附件:
1. 本市2018年“三秋”秸秆机械化还田情况明细表
2. 本市2018年“三秋”和2018年“三夏”待核离田秸秆利用情况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