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执业兽医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9-04-10 05:57      来源: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的有关培训要求,我中心将举办三期上海市执业兽医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已取得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并在上海地区从业的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

二、继续教育内容

兽医相关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兽医技术规范、兽医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等内容。

三、继续教育方式

继续教育培训以专题讲座形式为主,培训结束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根据参加面授专题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学时数。

四、继续教育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4月21日。

2.报名方式:请在上海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nyncw.sh.gov.cn)下载《上海市执业兽医继续教育学员信息表》,完整填写本人信息并发送至邮箱muyipeixun@163.com。

3.提交材料:已发送《上海市执业兽医继续教育学员信息表》的学员,开班当日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以及原继续教育证书,第1次参加执业兽医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需另交一寸照片1张,材料提交齐全视作报名成功。

4.指纹采集:培训签到将采用指纹签到方式,上下午各签到一次。未采集过指纹的学员请于开班当日8:00-9:00现场采集指纹。

5.培训期数: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分为3期,第一、二期以宠物诊疗内容为主,每期140人;第三期以动物饲养场、实验动物等内容为主,名额为40人。三期培训满额截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如报名第一期超出限额的学员将调剂至第二期。

6.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瑾;

联系电话:64199358。

五、继续教育授课

1.上课安排:第一期5月14日、21日上课,14日9:00-9:30签到,9:30开班;第二期6月4日、11日上课,4日9:00-9:30签到,9:30开班;第三期7月2日、9日上课,2日9:00-9:30签到,9:30开班,详细课程表于开班时发放。

2.上课地址:闵行区七宝镇吴宝路7号7楼报告厅(公交735、92(B)、748、196、91路、地铁9号线到七宝站下)。

六、继续教育领证

1.领证时间:2019年12月9日-12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2.领证方式:请学员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至上课地点领取证书。代领需提供代领人和学员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其签名授权委托书。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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