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组织推荐“最美农技员”的通知
各区农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的通知》(农办科〔2017〕26号)的要求,为扎实做好本市最美农技员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最美农技员推荐范围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农技人员,不包括行政编制人员。
(二)推荐名额。农业部将从全国推荐的500名最美农技员中,按照1:5比例评选出100名最美农技员,并将从上述100名最美农技员中,择优产生2017年度“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资助人选。结合本市实际,浦东新区、金山区、崇明区各推荐2名候选人,其余区各推荐1名候选人(详见附件1)。经市农委组织评审,向农业部推荐4名候选人。
二、候选人条件
最美农技员推荐人应为仍在农业技术推广一线工作的基层农技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二)精通业务工作,推广了多项农业关键技术,常年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服务,为当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受到市区级以上表彰奖励,得到当地农业部门、农技推广机构、农民群众等各方面的普遍认可,事迹感人。
(四)在区镇(乡)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累计在15年以上(不含以行政编制身份从事农技推广工作时间),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事迹特别突出的农技人员可不受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时间限制,但须由所在地区政府出具证明函。
三、推荐程序
(一)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提出拟推荐对象,填写“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 推荐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推荐人学历学位、主要业绩等证明材料,报送区农委。
(二)区农委负责对推荐人选及相关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推荐至市农委。
(三)市农委组织推荐人选的审核,按照推荐名额评选出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向农业部报送本省推荐函及推荐人员有关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农委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推荐扎根基层、业绩突出、贡献卓著的候选人。
(二)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成绩和贡献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成绩、贡献,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书面、实名投诉,应及时处理,并明确提出是否继续推荐的意见。
(三)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成绩、贡献、材料等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
五、推荐材料报送
(一)电子材料报送。推荐申报表电子版请发送到市农委科技处邮箱kjc@shac.gov.cn。
(二)纸质材料报送。区农委统一将本区推荐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两份原件,三份复印件)敲章后报送到市农委科技处,纸质材料无需装订成册。
(三)报送截止时间。各市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纸质材料以寄出材料邮戳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凌倩
联系电话:23113052 18018888990
地址:大沽路100号2111室
邮政编码:100003
附件:1、各区最美农技员推荐名额
2、“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 推荐申报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