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上海市示范家庭农场的公示

产生日期:2016-01-21      来源: 上海市农委市场信息处

为进一步促进家庭农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本市开展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15〕373号),经区县农委审核和推荐,市农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为沈国民家庭农场等106个家庭农场基本符合评定条件,拟评定为上海市示范家庭农场(详见附表)。现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016年1月21日-2016年1月27日) 。

如对上述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农委市场信息处反映。

联系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109室 200003

联系人:梁 婷

联系电话:021-23119592

 

上海市农委市场信息处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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