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上海市农业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市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4】51号)精神,现就开展2013-2014年度上海市农业领军人才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数量
在沪各级各类农业科研、推广、教学机构以及农业龙头企业中的科研、推广、教学和经营人员均可申请。上海市农业领军人才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不超过10人,作为上海领军人才的后备队。入选对象将择优推荐申报上海领军人才。
二、推荐条件
农业领军人才必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在农业界内具有较高声望,原则上未满50周岁,有特殊贡献者可放宽至55周岁。道德素质过硬、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具体请参阅《上海市农业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
三、选拔程序
申请者在上海农业网(http://www.shac.gov.cn)上下载《上海市农业领军人才申报表》,填写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的附件,经所在单位初审后,通过单位推荐。人事关系在区县的,由区县农委择优推荐。
经专家评审,并在上海农业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者经市农委确定后正式列为上海市农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申报材料
1.《上海市农业领军人才申报表》(包括电子文档);
2.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包括附件目录、身份证、论著(封面)、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奖励证书、近年来发表的论文、参与重大项目立项批件及验收材料、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专利发明证明材料等(A4纸规格装订)。
五、受理部门及截止时间
上海市现代农业开放实训中心(青浦区华新镇新府中路1500号,201708)
联系人: 费 健 联系电话:51102373
市委农办组织人事处(大沽路100号,200003)
联系人: 叶 耿 联系电话:23119606
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4月30日(星期三)。
市农委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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