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产生日期:2019-06-03 01:36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9〕7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委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明确下一阶段我委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安排。

一、全面推进“五公开”

一是推进决策公开。制定我委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并对外公布。列入目录的重大决策事项,除涉密的外,决策前应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制定涉企法规政策,必须事前倾听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和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向社会公布,稳定社会和市场预期。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事项,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定出台我委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我委有关会议制度。二是推进管理公开。根据机构调整职能,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及时在部门网站公开,及时公布机构改革后我委的机构设置、职能等信息。三是推进服务公开。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按照全市一网通办相关要求,做好我委各项审批事项办理工作,促进办事服务更加便捷透明。四是推进执行公开。及时发布年度工作进度、专项任务目标任务等落实情况。五是推进结果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建议提案办理要求,及时在部门网站公开相关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二、扎实做好重点领域公开

一是加快推进综合帮扶等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推进落实《市农委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研究落实公开目录和内容、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二是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推进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部门网站“美丽乡村建设”专栏维护工作,及时发布本市美丽乡村示范村评定信息,公开示范村建设情况等。三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进一步推动项目预算细化公开。

三、增强解读回应,扩大社会参与实效

一是发挥好政策解读的释疑和引导作用。落实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制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和渠道。对我委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或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文件,加强和规范解读工作。增进公众对“三农”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的了解理解,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与实效。二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于即将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应对处置预案。三是积极扩大公众参与。用好我委“上海农业”网、“上海三农”微信微博等途径,及时了解和回应公众诉求。做好“12345 ”市民服务热线有关事项承办工作。结合我委实际,组织开展主题活动,扩大公众参与范围。

四、加强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建设

加强“上海农业”网建设管理。做好机构改革后网站改版工作,确保网站名称、域名、标识、标签设置规范标准。按照网站建设管理和政务公开要求,提升公开水平,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版块建设。加强政民互动版块建设,畅通优化网民留言咨询渠道,切实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开放性、实用性。进一步加强“上海三农”微博微信、上农APP平台建设,促进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

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修订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更新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制定补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配套制度或操作方法,并及时通过我委政务网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编辑质量,全方位展示工作效果。强化组织保障,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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