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2-07-05 06:27      来源: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各区县农业委员会,光明食品集团、上实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号)精神,切实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工作信息公开,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形式,也是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本市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随着补贴资金规模的日益扩大,对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要求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以公开促廉政,努力开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新局面。

  二、公开内容与公开途径

  (一)不断充实公开内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量大面广,凡是符合规定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应分类整理,及时主动公开。

  1、规范性文件:包括各区县和市有关单位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办法,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农机购置补贴年度实施指导意见;

  2、补贴产品信息:包括国家和上海市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3、计划信息和操作流程:包括经市审批下达的农机购置补贴计划,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操作办法、操作流程等;

  4、补贴机具经销商信息:公开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电话、地址、经销的补贴产品等相关信息;

  5、工作进度和补贴对象:每半月公布一次各区县补贴资金实施进度和结算进度,在不涉及个人隐私情况下及时公布补贴对象有关信息(包括姓名、乡镇、补贴机具数量、具体型号及生产厂家、补贴额等);

  6、其它文件:有关文件应在签发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公开相关信息;

  7、工作联系方式:公开农机管理部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等。

  (二)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农民一点通”系统主渠道作用。利用现有的政务网站系统和“农民一点通”系统集中公开有关信息。已开设农机化网站的区县,各级农机化网站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权威平台,尚未开通农机化网站的区县须在各自区县的农业政务网站上开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专栏。

  要不断丰富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形式。在重要的农时季节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可采取接受媒体访谈、与当地有影响力的报刊合作策划专版(专刊)等形式,充分发挥手机短信、手机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的优势,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信息。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农业机械化其他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协调推进,逐步建立和完善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要明确承办人,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要把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在人员配备、经费安排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做到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业人员管理,有专项经费支持。要抓紧制定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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