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及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3-05-13 01:58      来源: 上海市农机化管理办公室

沪农机[2013]19号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光明食品集团、上实集团: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及农机化司《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加快补贴工作进度,做好信息公开等工作,有效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力、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当前,三夏农忙开战在即,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紧密结合农时季节要求,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进度,切实发挥补贴机具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一是进一步做好补贴对象确定工作。目前,各单位的补贴计划已审核通过。各单位要根据补贴计划监督乡镇农机管理部门做好指标摇号工作,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切实确保补贴对象确定公平公正公开;二是做好补贴机具落实的相关协调、监管工作。在充分尊重农民自主选择补贴机具经销商的基础上,积极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并及时做好购机核实、监管等工作,对价格较高的补贴机具要进行实地核实;三是加快补贴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截止5月10日,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松江区、金山区总体录入情况较好,国家系统除青浦区外基本全部完成,上海系统录入进度较慢,浦东新区、奉贤区、青浦区、崇明县、光明集团、上实公司进度滞后,影响了本市整体进度,各单位特别是进度较慢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录入进度,并督促经销商做好系统中购机数据的录入工作,确保第一批计划于7月底前全部执行完毕;四是认真做好补贴工作的台帐管理。包括对补贴申请受理、补贴对象摇号及确定、补贴信息公示、补贴资金结算等情况的记录存档,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补贴机具做好牌证管理工作,以及及时建立购机补贴档案,对补贴机具做好登记、编号、喷涂标识等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各区县要在农业政务网站上开辟“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并将专栏链接地址通过政务信息报送系统提交市农机化办;二是严格按照农财两部及市农委规定执行,及时将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有关信息在区县补贴专栏中公开,公开的信息包括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等内容,至少每半月公布一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2013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进行公布;三是除了按规定公开2013年补贴信息外,还应以公告形式在区县补贴专栏中公开2012年补贴农户的信息(格式见附件1)和2012年补贴工作总结。各区县专栏设置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须于6月21日前全部完成,我们将定期组织对区县补贴专栏建设情况和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第一次阶段性检查结果将于6月底在市农机购置补贴专栏中公布。

三、科学测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为科学规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单位要主动征求同级种植、蔬菜、畜牧、水产等行业部门意见,深入了解本地区农业产业发展需要,结合农机化发展规划和农民实际需求,认真研究、科学测算本地区2013年第二批及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并填写补贴资金需求调查表(附件2、附件3),于5月16日前通过政务信息报送系统报送市农机化办。

联系人:楼勣炜;联系方式:23119595,传真:63260655。

附件1:2012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

附件2:201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调查表

附件3: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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