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农业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统筹本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统筹本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农业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督管理。

(四)制定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加工体系建设与发展,促进农业行业协会发展;参与指导农业综合开发,协同推进农产品市场建设,促进农业产销一体化。

(五)根据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和本市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研究提出本市农业现代化发展战略和现代农业发展中长期计划的建议;制定种植业(粮油、蔬菜、水果、花卉、瓜类和食用菌等)、畜牧业、渔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型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参与涉农的财政扶持、农产品价格、农村金融保险、农业进出口等政策的研究制定。

(六)负责种植业生产的管理,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促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与推进粮田、菜田基础设施、水果、花卉等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负责推进耕地质量保护、补偿与改良工作;组织种植业技术攻关项目和技术推广项目实施。

(七)负责畜牧业生产的管理,组织落实促进畜牧业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优良地方畜禽品种保护和合理利用,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品质改善,指导与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组织畜牧业生产统计和畜禽产品价格监测。负责水产品养殖、捕捞的行业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八)制定农业科研、农业信息化、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开展科技兴农重点攻关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推广项目的遴选和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管理。

(九)组织协调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协调推进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参与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十)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综合协调;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发布;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产品认证工作;组织开展农资供优打假和农业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承担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负责动物产品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兽药、饲料质量和兽药残留检测;协同推进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市有关部门处理由食用农产品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

(十一)负责全市动植物疫病防控管理工作,加强和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拟订本市重大动植物疫情控制和扑灭计划;负责动植物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置。负责兽医医政和药政管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动物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和安全监理工作;指导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和渔船安全管理。

(十二)参与指导农村经济的结构调整、资源配置,参与指导郊区的工业园区集中、市级工业区建设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负责承办政府间农业国内事务和涉外事务;组织协调有关农业的国内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创汇农业工作;负责承办涉及与台湾地区有关的农业事务。

(十三)牵头协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村庄改造;参与协调推进本市郊区行政区划调整、小城镇建设及城镇化发展相关工作;参与郊区农村规划相关工作;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推进畜禽污染、化肥农药减量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协助指导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协同市有关部门推进农村绿化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工作。

(十四)协调推进农村综合帮扶工作,指导推进农民持续增收;指导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农民非农就业的政策,参与制定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政策;协调推进农村社会发展工作,参与指导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负责三峡移民安置、后期扶持和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利益的来信来访,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十五)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上海市农业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本级决算、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第二部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主要包括:年初部门预算数;根据《预算法》管理要求,年中根据事业发展需求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的部门预算调整数;年中由中央财政下达到本部门的专项资金,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用于本系统或行业的专项资金;以及部门的其他资金等。

一、关于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3516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657万元,占88.1%;事业收入29358万元,占8.3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93万元,占0.17%;其他收入11992万元,占3.38%。

二、关于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计355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08万元,占16.16%;项目支出297685万元,占83.6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585万元,占0.17%。

三、关于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145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职业教育”2014年度决算9045万元,其中:“中专教育”2014年度决算1898万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农业学校办学支出;“高等职业教育”2014年度决算7146万元,主要用于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支出。

2、“广播电视教育”2014年度决算523万元。其中,“广播电视学校”2014年度决算523万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开展远程教育支出。

3. “应用研究”2014年度决算26365万元,其中“机构运行”2014年度决算1140万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农业科学院、上海农业生物基因中心、上海市水产研究所、上海市农业机械研究所等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社会公益研究”2014年度决算24496万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农业科学院、上海市水产研究所等应用研究机构的农业专项科研支出;“其他应用研究支出”2014年度决算468万元,主要用于 农业其他应用研究支出。

4.“科技重大专项” 2014年度决算260.59万元,其中:“科技重大专项”2014年度决算260.59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重大科学技术项目地方配套资金。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4年度决算861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014年度决算5037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4年度决算1820万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本部及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保障经费。“事业单位离退休” 2014年度决算3184万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保障经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14年度决算32.85万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本部及下属各事业单位其他离退休经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4年度决算3578万元,主要用于三峡移民保障经费。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4年度决算1759万元,其中:“医疗保障”2014年度决算1759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2014年度决算199万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本部医疗保障经费。“事业单位医疗”2014年度决算1560万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下属各事业单位医疗保障经费。

7.“节能环保支出”2014年度决算1296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014年度决算29万元,“污染防治”2014年度决算57万元,“污染减排”2014年度决算12874万元,包括“减排专项支出”2014年度决算12874万元,主要用于农作物节能减排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市级补贴资金。

8. “农林”2014年度决算23187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14年度决算9083万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本部及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4年度决算364万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本部及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事业运行”2014年度决算8920万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和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技术推广与培训”2014年度决算25524万元,主要用于市农委科技兴农项目;“病虫害控制”2014年度决算15431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疫专项及禽流感、黄浦江上游漂浮死猪等突发事项应急处置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2014年度决算566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农业标准制修订;“执法监管”2014年度决算4319万元,主要用于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上海渔港监督局、上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等执法单位的执法经费;“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2014年度决算75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统计调查和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等方面的支出;“农业行业业务管理”2014年度决算130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等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灾害救助”2014年度决算508.9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菲特台风灾后救助应急资金;“稳定农民收入”2014年度决算11133万元,主要用于水稻种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水稻良种补贴、绿肥种植补贴、夏淡期间绿叶菜种植补贴等农业补贴政策;“农业生产资料和技术补贴”2014年度决算18134万元,主要用于农机具购置补贴和水稻机械化育插秧补贴市级补贴资金;“农业生产保险补贴”2014年度决算13069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014年度决算10663万元,主要用于本市市级农业专业合作社项目扶持与合作社贷款贴息贴费;“农产品加工与促销”2014年度决算2562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市场展销展示方面的支出;“农村公益事业2014年度决算111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2014年度决算5826万元,主要用于畜禽种质资源保护、水产良种保护、耕地地力监测与调查方面的支出;“石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2014年度决算24532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对于渔船的柴油补贴,“其他农业支出”2014年度决算73981万元,主要用于浦东新区支农资金打包项目、标准化畜牧、水产场建设项目、设施菜田、高水平设施粮田建设项目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

9.“水利”2014年度决算68.1万元,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2014年度决算68.1万元,主要用于三峡水库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10.“农村综合改革”2014年度决算18200万元,其中“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2014年度决算1820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的市级补贴资金。

11.“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2014年度决算3876万元,其中:“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2014年度决算3876万元,主要用于中央现代农业设施建设项目的补贴资金和市农委部门信息化项目资金。

12.“住房改革支出”2014年度决算1272.7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014年度决算1272.77万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本部及下属各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关于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部门决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部门决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516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1369万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农委及委属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伙食费补助等。

2. 商品和服务支出12379万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农委及委属单位日常运作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55万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农委及委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抚恤金等。

4、其他资本性支出1013万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农委及委属单位其他的基本支出。

五、关于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总数836万元,比预算节约177.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经费决算193万元,比预算节约16万元,主要用于,其中出国团组数15批,人数共65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决算468.8万元,比预算节约5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7.5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21.3元。主要用于,其中车辆购置数为3辆和年末车辆保有量为166辆。

公务接待经费决算174.1万元,比预算节约107.9万元,主要用于,其中公务接待批次为1421批,人数共计13609人。

六、关于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度行政经费统计数

汇总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度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9841万元。

七、关于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201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总额100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执行35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执行52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执行1298万元。

八、关于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2014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金额59875万元;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金额59875万元。

九、关于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各单位共有车辆34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6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59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1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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