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浦东新区实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推进农村村庄改造项目计划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职改办
主题分类:
城镇规划及生态环境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1]248号
发布日期:
2011-07-20
失效日期:
主题词:
村庄改造;一事一议;计划;批复
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财政局:
你区上报的《关于浦东新区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庄改造项目的请示》(浦农委[2011]1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范围。同意将你区川沙新镇杜尹村、军民村、高桥村、湾镇村,合庆镇青三村、大星村、蔡路村,惠南镇同治村、双店村、东征村、桥北村(大治河以南区域)村庄改造项目列入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计划,涉及农户9878户。
二、奖补内容。对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民主议事程序确定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实施奖补,主要包括村宅道路建设、村宅桥梁建设、村宅综合整治三个方面。
三、项目投资和奖补标准。核定项目总投资8352.58万元,其中一事一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安排3100万元,其余资金由区、镇配套安排。
四、管理要求。请按照《上海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的整合、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切实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保障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
特此批复。
附件:浦东新区2011年农村村庄改造实施计划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