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奉贤区2010年农村村庄改造财政奖补计划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职改办
主题分类:
城镇规划及生态环境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0]128号
发布日期:
2010-05-31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村;村庄改造;批复
奉贤区村庄改造工作办公室、财政局:
你们上报的《关于我区2010年度村改计划列入市村改奖补计划的请示》(沪奉村[2010]第0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2010年农村村庄改造计划方案。
二、村庄改造实施范围。2010年奉贤区村庄改造实施范围为金汇、奉城、青村、四团、柘林、庄行、南桥7个镇的20个村,涉及农户2490户(详见附件)。
三、奖补资金。2010年村庄改造工作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市级财政安排奖补资金2150万元。村庄改造专项奖补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村庄归并和宅基地置换。请规范财政奖补工作操作程序,加强资金的整合、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切实用于改造项目,保障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
特此批复。
附件:奉贤区2010年农村村庄改造实施计划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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