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上海市农村村庄改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自2007年本市启动村庄改造工作以来,先后有60余个乡镇、230多个行政村实施了改造,受益农户7.2万余户。通过改造,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整治农村生态环境,切实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在村庄改造工作中,各区县党委政府加强领导,职能部门组织有力,规划设计、建筑施工队伍保证质量,市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使村庄改造取得明显成效。为表彰先进,努力营造“学先进、争示范”的良好氛围,根据市农委、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开展评选上海市村庄改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经区县民主推荐、网上公示、市级部门评审,市农委、市建交委决定,授予闵行区农业委员会等50个单位“上海市农村村庄改造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汤明等50位同志“上海市农村村庄改造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在新农村建设中再创佳绩。全市各村庄改造有关单位以及个人,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为本市村庄改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上海市农村村庄改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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