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2009年农村村庄改造财政奖补计划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职改办
主题分类:
城镇规划及生态环境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09]125号
发布日期:
2009-06-12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村;财政奖补;批复
青浦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青浦区财政局:
你们上报的《关于将潘家湾等村列为2009年度村庄改造计划的请示》(青新农办[2009]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2009年农村村庄改造计划方案。
二、村庄改造实施范围。2009年青浦区村庄改造实施范围为金泽、朱家角、练塘3个镇的6个村,涉及农户2230户(详见附件)。
三、奖补资金。2009年村庄改造工作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市级财政安排奖补资金1600万元。请根据市农委下发的《关于申报2009年本市农村村庄改造计划的通知》(沪农委[2009]57号)要求,规范村庄改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操作程序,加强资金的整合、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村庄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
特此批复。
附件:青浦区2009年农村村庄改造实施范围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