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举办“2017长三角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博览会”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主题分类:
产业融合发展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7〕168号
发布日期:
2017-07-24
失效日期:
主题词:
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博览会
上海市农业旅游经济协会:
你会《关于举办“2017长三角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博览会”的请示》(上农游经协〔2017〕1号)收悉。经与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市旅游局、市绿化市容局等相关部门以及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同意举办“2017长三角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博览会”。今年博览会,将在上海国际农展中心和上海农业嘉年华分别设置主会场、分会场。请你们认真制订博览会总体方案,细化招商、布展、宣传及场馆管理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通过举办博览会,充分展示长三角地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最新成果,促进彼此间的相互学习交流,把本届博览会办成“服务农民、服务市民、服务产业”的盛会。
市农委相关处室将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招商组织、宣传推介、经费保障等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7月24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