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的通知

各区县农业委员会、旅游管理部门:

    2010年,本市各区县高度重视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和申报工作,崇明县和奉贤区庄行金色田园等4个景点荣获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称号,极大地促进了本市农业旅游的发展。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启动2011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办企【2011】10号文)的精神,2011年本市将继续开展此项工作。各区县应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意义,区县农委要会同旅游管理部门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指导填报好示范(区)县、示范点的申报材料,并于8月31日前报送市农委经济商务处。

    市农委联系人:殷文谦,电话:23113081,13818284738;邮箱:jsc3013@126.com。
    市旅游局联系人:王婷,电话:23115531。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启动2011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旅游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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