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业部2009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统计的通知
各区县农经站:
为及时了解今年以来各地农村经营管理主要工作进展情况,更好地指导农经工作,9月23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2009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统计的通知》(农办经〔2009〕18号);9月28日,农业部农村经营管理总站下发《关于调整2009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统计上报时间的紧急通知》(农(经信)〔2009〕16号),要求各地切实做好2009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统计工作。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做好农业部2009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抓紧落实。本次调查时间紧、要求高,各区县农经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摆上工作日程,精心组织安排,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调查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范围,统一口径。本次专项调查统计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情况、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情况、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情况、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基本情况已落实由市、区县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部门负责)。调查统计各项指标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30日,根据统计指标内容,调查数据有两类:一类是至9月30日的时点数据,一类是20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发生的时期数据(详见指标解释)。
三、严格审核,确保质量。严格按照调查统计报表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相关数据的调查、采集和整理,落实统计人员和业务人员,强化数据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跟踪、纠正,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各区县报表务必于2009年10月20日前报送市农经站统计信息科。
(二)报送方式。纸质报表务必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电子文档通过E-MAIL上报。
联系人:张礌、吕祥,联系电话:52161167,52161162,电子邮箱:shnjz@126.com
附件:1、农村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统计报表表式
2、农村经营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