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委,市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6〕56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委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一)评估畜种及范围
对生猪、奶牛、蛋鸡、肉鸡、绵羊和山羊等6个主要畜禽品种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畜禽品种暂不纳入。规模养殖场标准参照农办牧〔2018〕28号文的要求,即生猪存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蛋鸡存栏10000羽以上、肉鸡存栏30000羽以上、肉羊存栏1250只以上或出栏500只以上。
(二)评估方式
采用网络直报方式进行,各区按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网址:https://zlzb.nahs.org.cn/),进入“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模块,规模养殖场、全区和养殖户信息均在“资源化利用报表”栏,台账信息在“配套文件上传”栏,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机构或粪肥经纪人信息在“畜牧备案”模板的“畜禽粪污处理单位”栏,均由区级畜牧兽医部门填报(上传、登记),确认无误后提交我委审核。相关信息格式仍按上年度要求执行。
二、工作安排
(一)专题培训阶段(3月上旬)。各区根据全国畜牧总站的视频培训课程做好辖区内信息报送的组织指导工作。
(二)信息采集阶段(4月中旬前)。各区补充完善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机构(含粪肥经纪人)登记信息,已登记的不用重复操作。完成规模养殖场、全县和畜禽粪污处理机构等信息采集填报、台账上传。
(三)市级核查阶段(4月中旬前)。我委畜牧兽医管理处会同市畜牧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对各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信息填报情况开展核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交叉复核和随机抽查阶段(5—6月)。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将组织专家和各省份业务骨干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实地交叉复核。同时,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还将安排全国畜牧总站从系统中随机抽取我市1%的区和规模养殖场,组织专家审核把关,重点审核信息填报的准确性、合理性。
三、有关要求
(一)准确理解,严格把关。各区要根据视频培训课程,认真掌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信息填报流程(附件),准确理解规模养殖场、全县表指标说明,高质高效完成填报工作,及时整改在监测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二)高度重视,强化沟通。请各区加强组织领导,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判并及时沟通,确保工作有效落地。市畜牧技术推广中心要做好相关指导工作。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管理处 邵莅宇021-23113087;
市畜牧技术推广中心畜牧科 张文刚021-52855756。
附件: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信息填报流程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