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上海市第三批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养殖场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兽药饲料检测所)、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沪农委〔2021〕430号)和《关于开展上海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效果评价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2〕19号)要求,全市各相关区、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经企业自评申报、区级初评推荐及市级专家综合评价,确定上海永辉羊业有限公司等40家养殖场为上海市第三批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养殖场(附件1),准许使用“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养殖场”标识(附件2),并予以公布。

  各区、各单位要督促各养殖场继续严格落实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兽用处方药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和“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度,科学规范用药,使用安全的替抗产品,巩固“减抗”成效,推动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各区、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宣传推广,支持和鼓励减量化养殖场使用“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养殖场”标识,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提升产品品牌价值。要将三批减量化养殖场全部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开展“回头看”,着力构建“减抗”行动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1.上海市第三批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养殖场名单

     2.“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养殖场”标识及使用说明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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