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强降雨等突发自然灾害做好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畜牧兽医办、光明食品(集团)产业部:

近日,我国北方部分省(市)发生强降雨天气,给畜牧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目前,本市正处于台风、暴雨、高潮和洪水多发的主汛期,俞正声书记和韩正市长分别于7月24日和7月26日就防汛工作做出重要批示。为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畜牧业生产损失,现就防范强降雨等突发自然灾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灾责任制

各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辖区内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防灾责任逐级落实到人。要抓紧完善畜牧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防灾减灾工作能力,不仅要防短时强降雨,还要立足防御长历时强降雨、强台风,一旦出现灾情,第一时间及时处置。

二、开展隐患排查,加强灾害监测预警

各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的养殖企业开展强降雨等突发自然灾害的隐患排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随时关注近期本市天气预测预报情况,通过手机平台、电视、广播等渠道,及时向生产单位及养殖场户发布灾害预警信息。要加强应急值班,做到灾时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出现灾情,主动收集、核实受灾情况,并在第一时间报送相关信息。

三、强化防范准备,做好宣传指导工作

各区县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宣传,增强广大养殖户的防灾减灾安全意识。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进村入户,指导养殖场户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养殖场户,及时加固畜禽棚舍,检查修缮电力设备,疏通排水管道沟渠,同时做好饲草料等物资的储备和储藏,防止因灾害天气造成饲料短缺或受淹受潮。对于建设中的畜禽养殖场,要指导做好选址和布局,合理设计圈舍结构,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按照预案要求,根据灾情的发展,及时组织养殖场户做好人员以及畜禽、饲料、疫苗等安全转移工作,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四、加强饲养管理,恢复灾后畜牧业生产

灾害发生后,要积极协调,做好仔畜雏禽、饲料等物资的调配调运工作,尽快恢复畜牧业生产能力。要针对不同畜禽品种、不同饲养模式,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灾后的科学饲养管理。协助做好生产及周边区域垃圾污染杂物的彻底清理,确保圈舍清洁。要督促养殖场户使用干燥安全的饲草料,避免因使用受潮霉变饲草料造成畜禽死亡或发病的情况;指导养殖场户在饲料中合理增加全价饲料,提高畜禽营养水平,增强抗病能力;同时,要确保畜禽饮水卫生。

五、抓好动物防疫,防止发生重大疫情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抓好灾后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要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环境消毒,做好对圈舍、饲喂工具和周围环境的消毒工作,及时清除疫情隐患。抓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切实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强化病(淹)死动物“四不准一处理”措施的监督检查。加强养殖场综合防疫管理,健全完善卫生防疫制度,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加大灾区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一旦出现突发疫情,要及时报告,按规定采取坚决果断处置措施。综合防控工作实际,切实做好灾区重大动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免疫工作,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的畜禽要及时补免,构筑有效免疫屏障。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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