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崇明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机管理办公室
主题分类:
畜牧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5〕5号
发布日期:
2015-01-13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动物;无害化处理;批复
上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
上海市崇明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已获市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现将《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崇明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批复》(沪发改投〔2015〕2号)转发你单位,请按照批复内容,加强管理,抓紧推进,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有序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崇明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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