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浦南地区新建生猪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等工作的批复

松江区农委:

    你委《关于松江区浦南地区新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请示》(松农发[2010]42号)已收悉。该项目在加快你区生猪产业化发展,探索走“公司+农场(农户)”的生猪产业化发展道路,实现生猪繁殖饲养、屠宰加工、产品销售一体化,提升生猪产品质量,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广大居民食用猪肉安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25号令)要求,市商务委已发文同意你区浦南地区新建生猪定点屠宰场(沪商运行[2009]481号)。经研究,请你委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2010年第7号令)要求,积极指导项目单位在项目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加强动物防疫和消毒隔离设施等配套工作,并做好该定点屠宰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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