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度生猪屠宰检疫员理论培训考核的通知
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南汇、浦东新区、长宁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生猪屠宰检疫工作,规范生猪屠宰检疫行为,提高检疫人员的法制意识与技术素质,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蔓延,确保我市动物及其产品卫生安全,按照市畜牧办工作部署,结合本市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实际,拟对本市生猪屠宰检疫员进行培训,统一考核,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本次生猪屠宰检疫员培训由上海市畜牧兽医站负责。具体报名考务工作由市站动物检疫管理科负责;通知与落实工作由各区、县主管屠宰检疫工作的部门负责。拟新增的生猪屠宰检疫员每人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背面写好名字)统一交市站动物检疫管理科。
二、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肉品卫生检疫检验》、《畜禽检疫检验手册》、《猪传染病防治》等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
三、培训与考核安排
本次生猪屠宰检疫员理论培训工作分四批进行,每批培训时间为两天,具体培训时间安排如下:
|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参加区县 |
| 7月17、18日 | 市畜牧兽医培训中心(吴宝路7号) | 浦东新区、南汇、奉贤、松江、金山、青浦、长宁 |
| 7月19、20日 | 市畜牧兽医培训中心(吴宝路7号) | 浦东新区、南汇、奉贤、松江、金山、青浦、长宁 |
| 7月23、24日 | 崇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崇明县 |
| 7月26、27日 | 嘉定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嘉定区 |
参加以上培训人员应为:已取得“生猪屠宰疫员上岗证”的人员及各区县计划新增加人员。参加以上培训的区、县人数由各区、县针对具体情况自行安排,但要求参加人员数是本区、县人数的一半。7月18、20、24、27日下午进行考试。
上课时间为: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四、收费标准:
培训费:100元/每人(包括资料费、午餐费)
请各相关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按附件填写完整,于2007年6月15日之前报市站动物检疫管理科。联系电话:62681802。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 区(县)生猪屠宰检疫人员培训名单
上海市畜牧兽医站
二○○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