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畜牧兽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对涉农区县畜牧兽医工作考核,扎实有效推动本市畜牧兽医工作上新水平,我办制定了《2012年上海市畜牧兽医工作考核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要求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附件:2012年上海市畜牧兽医工作考核办法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2012年上海市畜牧兽医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对涉农区县畜牧兽医工作考核,扎实有效推动本市畜牧兽医工作上新水平,根据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农业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考核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上海市委农办、市农委2012年“三农”工作考核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围绕“十二五”期间加快建设都市现代畜牧业的总体目标,紧扣年初畜牧兽医重点工作安排,加强对各涉农区县畜牧兽医工作的综合考核,有利于确保本年度各项任务的完成,有利于畜牧业“三保”(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目标的实现,有利于促进郊区养殖业生产方式的转型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公平原则。统一规范考核程序,同时充分考虑区县发展的不平衡性,科学选取考核指标、合理设置权重分值。
2、公正原则。对各区县的考核将严格按照评价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避免主观因素影响考核的结果。
3、公开原则。考核过程及考核结果,均对各区县公开,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三、考核范围
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浦东新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和崇明县畜牧兽医工作。
四、考核内容
围绕本市现代农业“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畜牧业发展目标,结合2012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等,对6大类25项内容进行考核。
(一)主要畜产品有效供给。(1)稳定畜牧业生产;(2)主要畜产品最低保有量达标率。
(二)畜牧养殖场标准化建设。(3)积极推进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建设;(4)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水平;(5)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成效;(6)畜禽不规范养殖整治;(7)畜牧业低碳、减排工作。
(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8)主要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9)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合格率;(10)动物标识和养殖档案建立情况;(11)动物防疫经费到位和使用情况;(12)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能力;(13)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成效。
(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14)养殖场、屠宰场和动物诊疗场所监管情况;(15)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16)生猪产地检疫率和屠宰检疫率;(17)病死畜禽统一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率。
(五)投入品和畜产品安全监管。(18)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19)兽药经营企业清理整顿和规范;(20)畜牧投入品日常监管情况;(21)畜产品日常监管情况;(22)地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控制水平。
(六)畜牧业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23)畜牧业统计监测和生产形势分析;(24)上海畜牧业管理系统(GIS)数据上报;(25 )畜牧行业发展的宣传报道情况。
五、考核方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自评与互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在各区县自评的基础上,定量考核由市畜牧兽医办组织实施,采用百分制办法对各区县的6大类25项工作逐一进行打分。
六、考核结果
考核结束后,形成本市畜牧兽医工作考核年度报告,并根据考核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表扬。主要考核结果将作为市委农办、市农委考核区委农办、农委的参考依据之一。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