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市崇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现场考核的通知

崇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应你单位申请并经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审查同意,根据农业部《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区(县)兽医实验室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我中心定于2010年12月13日至14日,组织专家考核组对你单位进行兽医系统实验室现场考核(具体安排详见附件)。请你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特此通知。

    附件:现场考核日程表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