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主题分类:
畜牧管理
发文字号:
沪牧医办〔2017〕41号
发布日期:
2017-10-20
失效日期:
主题词:
非洲猪瘟;防疫;应急预案
各区农委畜牧兽医办公室:
现将《农业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农医发〔2017〕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农业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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