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农委畜牧兽医办公室:

现将《农业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农医发〔2017〕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农业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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