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小反刍兽疫状况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畜牧兽医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小反刍兽疫控制和消灭工作,农业部印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反刍兽疫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6﹞49号),要求2016年全国所有省份组织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小反刍兽疫总体状况评估工作。为切实推进该评估工作,我办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小反刍兽疫状况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小反刍兽疫状况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2016年10月19日 

附件:

上海市小反刍兽疫状况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掌握当前本市小反刍兽疫防控状况,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反刍兽疫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6﹞4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原则

按照《通知》要求,对照调查问卷中各评估要素,以书面评估为主,现场抽样复核验证为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反映当前全市小反刍兽疫防控状况,合理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二、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覆盖《通知》中调查问卷全要素,包括畜牧概括、兽医体系、监测体系、实验室能力、预防控制措施等相关内容。

三、组织形式

本市成立上海市小反刍兽疫状况评估工作评估专家组(见附件),负责本市评估工作的技术支持。各区县要按照本方案评估原则,根据评估相关内容,积极落实相关人员开展评估工作。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及时安排指导各区县做好相关评估调查表的填制工作,并结合本方案要求,认真分析汇总,结合调研情况,完成调查问卷和相关自评估材料的起草工作,我办将完成本市自评估报告(初稿),报评估专家组,评估专家组审核修改后,最后形成评估报告农业部。

四、时间安排

到2016年11月上旬,各区县完成相关材料收集和数据上报。

到2016年11月25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完成调查问卷和相关自评估材料的起草工作,市级畜牧兽医部门完成数据汇总和本市自评估报告(初稿)。

到2016年11月30日前,评估专家组完成对调查问卷答卷和自评估报告的审核工作,完善评估报告并提出评估意见

到2016年12月31日前,将调查问卷答卷和评估报告报送农业部兽医局,并抄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附件:上海市小反刍兽疫状况评估工作评估专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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