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2016-2012年)>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

现将《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2016-2012年)>的通知》(农医发〔2015〕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2016-2012年)》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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