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外引进植物首先要经过国内拟调入地所在省的省级森检机构审批,经风险评估和隔离试种,确认不存在入侵生物和传入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后,省级森检机构签发《国外引种审批单》同意引进后,方可入境,且入境时需要接受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抽样检疫。如未经审批,海关会扣留该批次植物并做销毁处理;如私自携带偷运入境,一经发现,将追加处罚,如造成生态破坏或有害生物传播,须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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