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建设,发挥示范家庭农场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应用先进技术、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市、区两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并组织评审。对经评审认定为示范家庭农场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定期监测和动态调整,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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