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从外省市携带宠物入沪的,不论是采取自驾还是公共交通托运等方式,均需在出发地相关动物检疫部门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实施调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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