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出的新兽药到哪里申报?

产生日期:2025-10-25      来源: 上海三农服务热线

  新兽药注册申请人应当在完成临床试验后,向农业农村部提出申请,并按《兽药注册资料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予以许可的,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不予许可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办理基本流程如下:

  1.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大厅畜牧兽医窗口审查申请人递交的《兽药注册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接收,并根据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形式审查意见办理材料受理。受理申请的,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大厅畜牧兽医窗口向申请人开具《农业农村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受理通知书》。

  2.注册申请受理后,申请人应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5号有关要求,将注册资料电子版上传至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系统。

  3.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受理的注册资料进行技术评审。

  4.申请人按照评审意见提交复核检验用样品送指定的兽药检验机构进行复核检验。

  5.必要时,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6.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根据评审和检验结论提出审批方案,按程序报签后予以批准,印发公告,制作《新兽药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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