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有补贴吗?

产生日期:2021-09-29 09:56      来源: 上海三农服务热线

有的。上海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0〕2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了《上海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沪农委规〔2020〕8号)。

补贴对象:为上海市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种类:1.上海市补贴报废农机种类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水稻种植机械。2.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农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需要提供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

报废条件:报废农机的使用年限等技术条件参照《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GB/T16877-2008)、《联合收割机禁用和报废技术条件》(NY/T1875-2010)和《水稻插秧机报废技术条件》(NY T3529-2019)。对未达到报废农机的使用年限等技术条件而确需报废的农机,经区农业农村委、市属有关单位审核后,允许实施报废并申请相关补贴。

补贴标准: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从农机购置补贴中列支。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回收企业管理: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为本市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上海市农业农村委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确定回收企业,并通过市农业农村委网站向社会公布。回收企业及时对回收的农机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

申请报废补贴的程序:机主将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回收企业核对机主和机具信息后,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主持《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所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和《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申请表》,向区农业农村委、市属有关单位申请补贴。区农业农村部门、市属有关单位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公示信息后,财政部门及时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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