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上海市补贴机具经销商”?
产生日期:2020-04-21 15:34 来源: 上海三农服务热线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5〕6号):
“四、补贴对象确定和经销企业公布。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及时公布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名单,该类企业及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原则上,补贴对象应到当地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办理所有补贴手续。要逐步使补贴政策实施操作过程与农机产品经销企业脱钩,过渡期3年。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因此,上海农机化管理办公室不再进行“上海市2015年补贴机具经销商备案工作”,2015年国家购机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上海)开通后,企业自行在系统中注册确认经销商。